天津男子为治病贩毒被判死缓- 花光收废品所攒积蓄 运毒途中被抓
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重症患者为治病贩毒案件。被告人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从河南省购买毒品运输至天津贩卖,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经天津市二中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张某和陈某系同乡,张某在本市河北区经营牌馆,雇佣陈某帮忙。在经营牌馆过程中,张某与绰号“华伟”的男子结识,“华伟”称能帮助张某购买毒品贩卖牟利。2014年12月间,张某筹措毒资41万元,联系“华伟”欲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)500克、海洛因700克用于贩卖。12月12日晚,张某携毒资与“华伟”汇合,欲驾车外出购买毒品,并要求陈某帮忙驾车一同前往。陈某明知张某此行目的系购买毒品,仍与张某交替驾车赶赴河南省。12月13日8时许,三人行至河南省龙口镇,张某在“华伟”介绍下购得海洛因697.7克、甲基苯丙胺499.1克、咖啡因113.2克,与陈某一同驾车返津。当日18时许,民警在津保高速天津站出口处将张某、陈某抓获,将车内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、咖啡因全部查获。
庭审中,张某供述,自己患有癌症,为了赚钱来治病,其在别人蛊惑下铤而走险,将多年收废品积攒下来的40余万元当作毒资,购买毒品花光了所有积蓄,自己的妻子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从此没有了生活来源。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看病的医药费都是公安机关出的,其犯罪行为给国家增添了很多负担,也浪费了很多司法资源,表示愿意将自己的汽车补偿给国家。
经天津市二中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张某和陈某系同乡,张某在本市河北区经营牌馆,雇佣陈某帮忙。在经营牌馆过程中,张某与绰号“华伟”的男子结识,“华伟”称能帮助张某购买毒品贩卖牟利。2014年12月间,张某筹措毒资41万元,联系“华伟”欲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)500克、海洛因700克用于贩卖。12月12日晚,张某携毒资与“华伟”汇合,欲驾车外出购买毒品,并要求陈某帮忙驾车一同前往。陈某明知张某此行目的系购买毒品,仍与张某交替驾车赶赴河南省。12月13日8时许,三人行至河南省龙口镇,张某在“华伟”介绍下购得海洛因697.7克、甲基苯丙胺499.1克、咖啡因113.2克,与陈某一同驾车返津。当日18时许,民警在津保高速天津站出口处将张某、陈某抓获,将车内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、咖啡因全部查获。
庭审中,张某供述,自己患有癌症,为了赚钱来治病,其在别人蛊惑下铤而走险,将多年收废品积攒下来的40余万元当作毒资,购买毒品花光了所有积蓄,自己的妻子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从此没有了生活来源。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看病的医药费都是公安机关出的,其犯罪行为给国家增添了很多负担,也浪费了很多司法资源,表示愿意将自己的汽车补偿给国家。